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喜报!广州轻工集团法律工作案例成功入选广东省国资委《广东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案例集》

  近日,广东省国资委正式发布《广东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案例集》,集中展现全省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的标志性成果与实践经验。在收录的111篇案例中,广州轻工集团报送的《突出专业性与独立性,探索企业总法律顾问护航高质量发展》,成功入选“体制机制类”案例,成为广东省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典型实践样本。

  自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开展以来,广州轻工集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,紧密结合企业发展实际,以“依法治企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”为主线,从四大维度创新探索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的落地路径,持续完善覆盖全链条的法治合规管理体系。
  一是坚持制度先行,先后印发《企业总法律顾问管理暂行办法》《企业总法律顾问工作指引(试行)》,为总法律顾问履职打下坚实制度基础。同步强化流程保障,运用信息化手段推动审核事项表单化、线上化,形成可视化、可追溯的数字化信息,实现法律审查的全流程高效管控。
  二是突出两个特性,在总法律顾问人选上突出“专业性”,通过市场化招聘遴选高素质法律人才;在管理机制上保障“独立性”,以委派制与双重管理等模式,确保总法律顾问有效参与重大决策、发挥专业把关作用。
  三是把好三个审查关,严把规章制度、合同及重要经营决策事项的“三大”审查关,实现风险防控关口前移,推动合规管理从“事后”向“事前”的转变。
  四是完善四项运行机制,建立健全定期工作例会制、重大法律专项团队协作机制、监督检查机制及“四位一体”综合监督机制,形成“决策有依据、执行有规范、监督有闭环”的依法治企工作格局。
  经过近几年的工作实践,广州轻工集团总法律顾问制度运行成效显著,不仅有效解决多起历史遗留重大案件,更推动合规管理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,为“再造一个新轻工”提供了坚实的法治支撑。未来,广州轻工集团将持续优化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体系,不断丰富国有企业依法治企的实践内涵,为全省国有企业深化改革贡献更多的“轻工经验”。